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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转帖] 武汉公积金重要调整!支持危旧房改造及全国异地贷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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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2026-06-12 04:23:42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    湖北日报讯(记者杨文漪)4月3日,武汉危旧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,公积武汉市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优化调整。金重河池新闻网公众号下载此次调整涉及支持危旧房合作化改造、调整贷款优化存量房贷款比例、支持造及扩大异地贷款范围及调整贷款套数认定等多项内容,房改新政策自4月2日17时30分起正式施行。全国

    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,异地当前武汉市“五改四好”城市更新行动正加快推进,武汉危旧为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、公积保障和改善住房民生的金重作用,中心对相关政策进行了针对性优化。调整贷款

    根据新规,支持造及参加武汉市危旧房合作化改造的房改缴存人,可使用规范的全国河池新闻网公众号下载项目改造或安置协议、房屋互换补充协议等购房凭证资料,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,并执行武汉市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。同时,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,用于支付房屋产权人实际出资的改造费用。

    值得关注的是,新政支持“先提后贷”。危旧房改造提取金额以及近一年内的租房提取金额,可与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认定贷款资格、计算可贷额度。但需注意,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和,不得超过项目改造中个人实际所需支付的价款金额。

    在存量房贷款方面,武汉取消了此前按房屋房龄分级确定贷款比例的规定,统一调整为首套住房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%,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%。房屋总价以房屋评估价格、实际成交价格和交易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为准。

    此次政策优化的一大亮点是扩大了异地贷款受理范围。全国各城市缴存职工在武汉市购买自有住房,或有未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的,均可向武汉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,同时取消了借款人(含配偶)须为武汉市户籍的限制条件。商转公贷款的受理范围也同步扩大至全国各城市缴存职工。

    在贷款套数认定方面,2027年6月30日前,缴存人家庭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,正在挂牌出售的一套已有住房不纳入贷款套数认定。需要说明的是,该政策与多子女家庭贷款套数核减政策不叠加使用,同时挂牌出售两套及以上住房的,只核减一套。此外,缴存人家庭在武汉市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,或在全国范围内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仍不予贷款。

    武汉公积金中心提醒,自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经受理(以录入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为准)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,仍按照原政策执行。其他未涉及的公积金贷款事项,仍按原有规定办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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